一、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,优化服务,做到“务实、高效、正直、奉公”的机构形象,特制定本制度:
二、惠州大亚湾区惠心社会服务发展中心向全体服务对象公开承诺:
1.服务内容
机构严格按照机构业务范围,根据项目合同要求提供充足的服务。附《机构业务范围》:“提供专业社工、心理疏导服务;构建公益服务支持网络,开展课题研究、宣传倡导和学术交流活动;承接政府有关部门购买的各类服务”。
2.服务方式和工作要求
机构服务通过专业社工工作方法:个案服务、小组服务和社区服务来开展。
工作要求:
(1)服务至上、诚信为本,遵守用工单位管理制度,提供优质服务,认真完成服务指标和任务。
(2)遵守保密原则。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得的资料,在与公共利益不矛盾的前提下应予保密,如因工作、法律等需要必须公开服务对象的资料时,应尽可能事先取得服务对象或其法定代理人以及社工机构的同意,并对可能识别案主身份的信息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。
(3)对服务对象负责,协助他们获得适合有效的服务,使服务对象知悉其权利、责任、义务;承担社会工作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;不得滥用与服务对象的关系,藉以谋取私人的利益。
3.服务责任
以上承诺,如有违反,按照社工职业操守追究相关责任,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。
4.收费标准
由政府或购买方采购的项目,一律向服务对象免费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